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上级部署,溧阳市探索实施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制度,旨在深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目前,溧阳市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已梳理完成,并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实施。
一张清单定职责,厘清权责边界。根据常州指导目录,梳理出市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79项,涉及40个市级部门和12个镇(街道),其中由市级部门承担主体责任的事项有66项,镇(街道)承担主体责任的15项,市镇两级双主体2项。清单不仅明确了市级部门和镇(街道)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还明确了市级各部门之间和各镇街的具体职责。通过加强部门间的横向协作和部门与镇街的纵向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市镇两级分工明确,权责清晰。
两项措施立规矩,规范清单管理。建立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确保清单准确规范。明确清单印发后要根据新的依据进行动态调整,清单的增减严格按程序办理;另外,为防止部门向基层加码,建立交办事项准入机制。部门不得擅自将清单之外的职责任务交由镇街办理。确需交办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三项机制促保障,确保落实到位。为确保镇(街道)能够切实履行好主体职责,对部门交办给镇街的事项,给予必要的经费人才技术保障;镇街对发现的需要市级部门参与解决的问题事项,可依托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加强协作联动;强化各类驻镇街机构与属地融合协作,对上级部门派驻镇街的机构和人员,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由镇(街道)对其日常工作进行统一管理,以有效提升镇街对各类驻镇机构的统筹协调,充分保障镇街对属地管理事项的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