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溧阳市委、市政府要求,溧阳市委编办以核定编外用工员额和开展编外用工清理“双管齐下”,探索建立符合溧阳实际的编外用工管理制度。截至10月底,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完成编外用工清理任务,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实现了编外用工总量控制目标。截至10月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清理编外用工1429人,镇(区、街道)清理编外用工893人,合计清理2322人,占全市编外用工总量的25.2%。编外用工队伍更加精干,经费支出更加节约。二是规定了可以使用编外用工的条件。规定单位新增加职能或常规性事务工作,但编制人员没有增加,现有在职人员不能保证工作正常开展以及上级要求配备等情形可以使用编外用工,禁止随意使用编外用工。三是完善了编外用工使用审批流程。建立完善编外用工“先审批,后使用”的工作规范,明确未核定员额不得使用编外用工,没有空缺员额不得使用编外用工,有空缺员额未经市委编委批准不得使用编外用工。四是确立了编外用工逢进必考原则。规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用工必须通过市人社局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公平规范招录。禁止用工单位自行发布招录公告,自行组织招录,对未经公开考试(考察)擅自录用编外用工的予以问责。截至11月底,共完成13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录工作,改变了以往编外用工进人环节不透明、不公开的弊端,彰显了人事考试制度的公开公正,赢得了群众广泛好评。五是保障了编外用工劳动权益。研究制定编外用工管理办法,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规定用工单位与编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与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时必须明确用工期限、劳动报酬、岗位性质、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等相关内容;规定编外用工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六是堵住了编外用工管理盲点。以社区换届选举为契机,结合组织部门、民政部门加强基层建设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将社区工作人员纳入编外用工员额管理范围。今后,各部门不得擅自制定标准要求社区增加工作人员,不得要求社区针对某项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增加社区工作负担。
下一步,溧阳市委编办将会同财政、人社等职能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形成从编外用工员额核定、人员招录到经费核拨的管理闭环,巩固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