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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三着力三到位”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21-11-02  来源:厦门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机构、职能全面融合,厦门市通过精心组织开展调研评估、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理顺调整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巩固了机构改革成果。

  着力调研评估,问题化解到位。厦门市精心组织开展市区机构改革调研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一是坚持目标导向,拟定调研重点。精心拟定调研提纲,确定调研评估对象和事项,重点围绕部门机构运行是否顺畅、人员转隶是否到位、职能融合是否优化、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等问题进行调研评估。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梳理汇总问题清单。了解和掌握各区以及市直部门机构改革任务落实情况,重点分析机构改革后存在的机构编制难题、职责分工以及市区职能划分问题,针对收集到的各项意见建议,按照事项性质分类汇总形成清单。三是坚持效果导向,提出解决问题途径。研究分析收集的意见建议清单,逐条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立足各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如理顺了岛内两个区体育执法问题,指导翔安区规范有关林业职责分工。

  着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到位。一是规范“三定”制定规则。为严格规范“三定”制定程序,出台《厦门市市直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制定规则(试行)》。规则明确了“三定”规定的内容和效力,“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的职责分工;规范了“三定”规定启动、起草、审核、审定、印发等程序,并对“三定”规定制定过程中,定职责、定机构、定人员编制的各项要求作出具体规定。二是规范部门职责分工。为规范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出台《厦门市市级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的原则、程序和监督检查规定。通过部门间有序协商协调职责分工,减少了职责缺位、越位、错位,有力提高了部门行政管理效能。

  着力梳理职责,分歧厘清到位。由于“三定”规定的主要职能表述较为精炼、概况,涉及一些较为具体、细化的工作职责分工,不同部门存在不同的理解。根据机构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研究市直部门反映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梳理明确了老龄工作职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职责、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管理工作职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分工、因公赴港澳审批工作职责、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职责、电影有关职责、建筑装修(含住宅装修)监管职责、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等部门职责分工,避免职责不清和推诿扯皮,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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