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委编办紧紧围绕“严控总量、统筹使用、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公益属性,理顺职责关系,持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真正实现由“物理变化”到“化学反应”的转变。
一、坚持“巩固”为先,把握改革成果。一是注重“回头看”,全面落实改革成果。成立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市机构编制核查暨事业单位改革“回头看”,全面核查全市机构设置和编制使用的规范性,重点围绕事业单位新“三定”规定以及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落实情况,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以及相关实名制信息、事业法人登记、信息更新等方面开展“回头看”,通过自查自纠、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阅文件等方式,全面掌握全市事业单位改革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查摆存在问题,一般问题做到即查即改,重点疑难问题台账,逐个销号,提升督查实效。二是注重“归档式”,实现依法规范管理。为完善事业单位改革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延续性,对照改革任务清单,加强对“三定”规定、人员转隶、机构挂牌等分类建档,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充实。同时以市政府直属、部门所属等涉改单位为单元,按照“一部门一档案”的原则,将该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改革(草案)请示、“三定规定”审议稿、合法性审查、“三定”批复文件等资料装订成册,切实做到过程完整、程序合规,使事业单位改革经得起历史考验和实践检验。
二、坚持“深挖”为要,把握补齐短板。一是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对职责转移、弱化或消失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着力解决小型事业单位职能分裂、专业分割、人员分散问题。加大对保留的事业单位职能进行调整优化,不断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整合建立编制资源“蓄水池”,加强跨地区、跨系统、跨层级动态调整,逐步形成“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编制管理新模式,重点保障重大民生领域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和应急事业单位发展需求。二是严格“规范性”职能设置。严格控制事业单位的无序增长,保证事业单位依法依规设立,避免职责交叉重叠。对新增的服务需求,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供给的,不再新设事业单位;可以通过职能调整由现有机构承担的,不再新设事业单位。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不再赋予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对与公益类事业单位定位不符的经营行为,应予以规范、或将单位类别调整为公益二类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转为社会组织,压缩机构编制规模。
三、坚持“创新”在前,把握改革纪律。一是严控机构编制总量。审查相关主管部门的“三定”规定,凡“三定”已明确了的职责任务,不再设立相关事业单位。对申请设立公益类事业单位的,举办部门(单位)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立项报告,具体由机构编制部门组织论证。坚守审批和管理制度,由机构编制部门一个部门办理,编委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委、编办一份文件下达的“三个一”流程。严格将机构数和编制数控制在核定的总量内。二是坚守机构改革纪律。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依法追究责任。严禁条条干预,上级部门不得通过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等方式干预下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涉改单位要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人员等按时调整到位。全力做好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改革信心,积极支持改革,热情投入改革,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