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钟楼区委编办组织开展“钟编青年”学习社系列主题活动第三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由事业机构编制科科长领学,编办全体干部参加。
本次课程包括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两部分内容,从机构编制相关行政法规、党内法规和《条例》的基本原则、关键环节、严禁行为、制度内容等方面解读机构编制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基本原则。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把党管编制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根和魂;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优化协同高效是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规律;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原则,坚持刚性约束是机构编制工作的本质要求;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一方面坚持原则、较真碰硬、把住关口、严控总量,另一方面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
二是深入了解四个关键环节。《条例》以机构编制工作基本流程为主线,按照“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环节进行布局,规定了每个环节的基本权限、程序和要求等。动议指提出启动有关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调整的意见建议,论证是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一环,审议决定是机构编制决策的关键程序,最后通过组织实施,才能真正将党关于机构编制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坚决杜绝六个严禁行为。《条例》中明确将擅自增加编制种类、突破行政编制总额增加编制、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挤占挪用基层编制,擅自超编录(聘)用、调任、转任人员,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其他资金为超编人员安排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等六大行为列入严禁行为,机构编制干部要严格遵守《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坚决守住“六个严禁”底线。
四是贯彻落实七项制度机制。《条例》明确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机制,共有七个方面,分别是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和请示制度、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制、对编制使用实行实名管理、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机构编制评估制度、建立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