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各单位机构编制现状,全面评估部门职责履行成效,武进区委编办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督查评估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一、加强学习,精心组织谋划。一是全面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加深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学习理解和把握,夯实理论基础,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督查评估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周密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精心研究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评估时间节点、督查范围、方法步骤、有关要求和结果运用等相关内容,切实推动督查评估工作高效落实、有序推进。三是强化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牵头,组成督查评估工作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员,协调业务科室配合工作,细化任务分工,压实责任范围,确保督查评估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科学建制,深挖问题根源。一是科学建立评估体系,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职能履行情况、机构编制管理、内部管理以及重点工作、行业运行、工作创新等方面设立督查评估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增加经验做法方面的加分项,采取百分制考核方式,逐项进行任务分解、量化赋分。二是要求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对照“三定”规定相关内容,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职能履行、改革遗留问题消化整改等情况开展自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上报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为深入开展实地评估督查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深挖问题根源,对照“三定”规定,通过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个别谈话、部门走访、履职跟踪等规定程序,同时查看近两年来部门信访案件、“12345”便民热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区级机关高质量考核等相关内容,全面核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相关要素,归纳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了解机构编制管理和部门职能履行基本情况,通过数据分析、综合研判,全面查找矛盾和问题。
三、注重实效,强化结果运用。一是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分析研判各类问题,分类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明确问题类型要求部门不等不靠、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积极沟通协调,了解问题原因,要求限期整改,确保督查成果落地见效。二是建立共享机制,将督查结果与纪委监委、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实现资源共享,在避免重复督查、多头检查、无效考核的同时,更好地对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强化结果运用,进行分类管理,将督查结果纳入区级机关高质量考核内容,对机构编制资源进行统筹优化配置,督促部门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提升部门履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