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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委编办“三举措”扎实推进议事协调机构规范化管理
发布日期:2023-11-13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加强对议事协调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溧阳市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议事协调机构规范和清理,从摸清全市议事协调机构底数入手,构建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推动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更加合理,履职更加科学,协调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

一是摸清底数,数据精确。为全面摸清全市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情况,实现全覆盖,市委编办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印发通知,组织各单位对议事协调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年度自查和评估,要求各单位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上报统计报表等,切实摸清全市议事协调机构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围绕市委议事协调机构、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台账,包含机构名称、上级机构设置情况、设立时间、依据文件、办事机构所在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等6项指标。

二是协调配合,严把关口。积极与市委办、政府办协调沟通,建立议事协调机构设立联合审批机制,新设议事协调机构市委编办不审核的,市委办、政府办不予受理发文,共同把好政策关口,更好凝聚工作合力。按照“提效能、转作风、强质量”的原则,要求各部门紧密对接上级部门,认真结合实际,在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梳理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动态调整,经市委编办形成议事协调机构调整规范意见,再由市委办、政府办审核予以明确。

三是监督检查,强化管控。建立“部门协同+日常监管+专项督查”长效工作机制,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闭环,与市委办、市政府办加强协作联动,与考核办等部门(单位)建立协作督导机制,对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将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情况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评估、督查调研、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等内容,推动部门落实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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