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委编办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从严把好编制的审核、应用、监督“三道关口”,不断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一是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把好“审核关”。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编核编,原则上各类增人用编总量不超过当年度自然减员数,并统筹考虑公开考录(招聘)、区内选调流动、选调生分配、政策性安置等各种方式,做好用编规划,充分论证必要性、合理性。满编单位原则上只出不进,对人员结构老化等特殊情况,可结合3年内退休情况,按照“退多进一”使用周转编制。坚持把用编规模控制在合理、可持续的范围内,实现资源更高程度动态平衡。
二是保障重点,服务大局,把好“应用关”。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妥善处理严控编制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行政、事业、编外员额等各类用编需求,原则上重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和基层一线用编的需求,向高层次及紧缺专业倾斜。出台《机构编制工作服务保障区委“三大任务”的若干举措》,为重点领域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切实把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三是跟踪评估,强化问效,把好“监督关”。加强对用编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为抓手,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际人员配备等情况定期核查。试点开展机构编制绩效专项督查,围绕部门履职、机构运行、编制使用、内部管理、机构编制执行等情况,就编制配置的合理性、实效性,人员岗位的对应性、饱和度进行分析评价,提出优化调整意见,作为部门机构编制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大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同力度,着力提升编制资源管理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