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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8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2023年,市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对照《常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立足机构编制部门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扎实做好权力清单管理。落实《常州市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深入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编制并印发第四批市设行政权力清单,新增权力事项12项,取消权力事项3项。加强对前批市设行政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部署市级相关部门、各辖市(区)编办根据此次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情况,对应做好本部门、本地区行政权力事项的调整更新、认领维护等衔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改革要求,确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体育局、医保局等3家部门开展全口径权责清单编制试点,截至11月底,完成3家市级试点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其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权责事项71项、市体育局62项、市医保局52项,持续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正确有效履职尽责。

二是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和提升经济发达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执法检查、日常巡查纳入行权全过程记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行权率,高标准提升镇域便民服务、综合执法水平。强化审批监管执法协调联动,制定出台《武进区基层审批监管执法协调联动暂行办法》《武进区基层审管联动职责清单》,罗列镇(街道)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行政处罚事项,进一步厘清区级部门、镇(街道、开发区)各审批部门、执法部门与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有效破解部门间职责交叉、边界不清、推诿扯皮等难题,确保审批、执法与监管有效衔接,为全市基层高效开展审批服务、执法监管工作提供规范的制度样板。

三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依法依规登记,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规范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各类登记,严把受理、审核、核准三关,确保登记内容真实、合法、有效;特别对利用国有资产登记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强事后监管,研究起草《常州市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登记监管暂行办法》。对已核准登记的事项,及时通过江苏赋码登记网、信用常州网站等向社会公告。加强与市司法局的沟通协调,形成依法行政联动机制,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执行力。

四是深化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开展评估试点“回头看”,对去年试点的市本级6家单位开展“回头看”,通过报送整改报告、书面审核、实地查验和书面反馈等4个环节对整改完成情况作出综合评定,有效推动问题整改。开展镇(街道)整体性评估,全程参与钟楼区永红街道镇(街道)机构编制保障能力整体性评估试点,指导钟楼区运用“样本分析法”构建模型探索科学核编方法,运用“清单+系数”评估人员工作饱满度探索动态调编路径,构建镇(街道)用人规模测算模型,结合镇(街道)评估试点,完成中央编办评估核查处交派的基层执法队伍人员配置规模研究课题。联合武进区探索养老服务行业领域专项评估,探索行业领域评估“1234”工作法,全面客观评估履职成效和人员使用效益,推动部门协同高效履职,为全市乃至全省开展行业领域评估提供借鉴和参考。

五是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推动监督检查融入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大督查格局。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范做好12310监督举报全时段受理工作,全市实现零举报。根据市领导要求,对市级机关政府购买服务进行全面排查,排除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形成市级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全面规范市级机关购买服务合同行为。严格机构编制合法性审查,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草案开展审核,对100余件部门征求意见文稿提出修改意见,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

六是完善机构编制制度供给。加强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宣贯,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重要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教学培训内容,将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纳入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根据上级编委、编办对机构编制工作政策规定,结合常州实际,研究制订《常州市经济发达镇审批服务星级评定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创新基层卫生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规范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和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若干意见》《镇(街道)机构编制整体性保障能力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等政策文件,将机构编制管理要求落实到工作程序和具体事项办理上,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办年度工作要点,做到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坚持计划先行、有序推进,指导制定本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管领导督促推进,业务处室负责任务的具体落实,形成全办上下“统一实施、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二是带头学法守法。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跟进学习最新出台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用好领导干部讲党课、“大家讲”课堂等平台载体,领导班子专题讲授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中层正职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机构编制法定化专题讲座。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全方位学法用法培训,举办“常州市深化基层管理体制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基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法守法,时时处处以法律为准绳,自觉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按照《贯彻落实常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工作安排,指导做好权力清单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推进公职律师工作部署,对照条件要求,聘任公职律师2名,并担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公益诉讼志愿者,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组织全办持有执法证人员定期参加培训、测试,增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观念。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不足

2023年,市委编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一是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基层综合执法能力不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上来。加强统筹谋划,将法治贯穿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带头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机构编制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紧紧围绕全办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在重要时段和节点,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宣传平台阵地,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学法用法氛围。

三是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切实发挥法治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知晓度,不断增强机关事业单位遵照机构编制政策和程序的自觉性、主动性。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真正把编制规模严格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内,坚决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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